石家庄施工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销受理条件和所需资料
更新时间:2022-03-26 13:52:54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销受理条件和所需资料:
《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冀建法201094号)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宣布作废,并告知当事人:
(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当事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1 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三类人)
2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注销申请信息
3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